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学校将对2015年度各学院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进行考评,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考评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评组,负责考评各学院的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
二、考评原则
1.坚持标准、注重实绩的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考评内容
各学院2015年度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评程序和办法
1.单位自评。12月16日-25日,各学院将本单位一年来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进行梳理,对照《信阳师范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信阳师范学院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修订稿)和《信阳师范学院校友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等文件要求,进行认真地总结自评,其中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分别进行自评,撰写总结报告。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自评总结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书逐项进行实事求是地总结,重点体现一年来的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增量,关注纵横比量。(12月25日17:00前,各学院将自评分表和总结报告、实绩材料等报招生就业处就业工作办公室)
2.定量考评。由招生就业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联络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考评。
3.定性考评。12月28日,学校将组织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学院负责人召开联评会议,对各学院就业工作和校友工作进行集中联评,联评会议综合考评各学院绩效,作定性考评。各学院将本单位的年度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以PPT形式进行总结陈述,重点展示工作措施和工作实绩,突出特色和亮点。每个单位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12月25日17:00前,各学院将PPT报招生就业处就业工作办公室)
4.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评均实行百分制,最后考评总得分以定量考评分占70%、定性考评分占30%合计。
五、结果使用
1.学校将依据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考评结果、校友工作考评结果和招生工作情况确定“招生就业工作”单项目标考核等次。
2.学校将根据就业创业工作考评结果,确定2015年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考评等次,评选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3.学校将根据校友工作考评结果,评选出校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一:信阳师范学院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2015).doc
附件二:校友考核指标体系(2015).doc
附件三: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自评表(2015).doc 校友工作绩效自评表(2015).doc
招生就业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