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7年许仰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金额
2017年录取入学且品学兼优的文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共10人,奖励标准每人2000元人民币。
二、评选条件
评选时主要参考学生的高考成绩,结合考察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综合素质,坚持择优评选,德智体综合考察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学生本人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信阳师范学院“许仰民奖学金”评审表》。由各学院进行初评,按照1:1的比例等额推荐候选人名单后,于10月20日前将评审表报送“许仰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友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生效。
四、奖学金分配名额
文学院3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1人,商学院1人,历史文化学院1人,旅游学院1人,教育科学学院1人,法学与社会学学院1人。
联系人:杨阳 0376-6391899 (逸夫楼B座306办公室)
信阳师范学院对外联络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