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工作的意见

校友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学校的宝贵资源。近年来,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为学校的校友联络工作搭建了广阔平台,为校友和母校联系提供了有效载体,各地方校友会在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谊,服务学校的建设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推进地方校友会工作,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信阳师范学院校友(总)会章程》规定,结合我校校友工作建设发展实际,对地方校友会工作开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的建立

信阳师范学院校友(总)会鼓励并支持在校友集中、条件成熟的河南省内各地市和省外各省会城市建立地方校友会。地方校友会名称以所在省份名称或城市名称命名,统一确定为:信阳师范学院XX校友会。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的成立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开展筹备工作

由地方校友代表向校友(总)会提出校友会筹建申请;地方校友会筹建联络人和校友(总)会商定组建成立校友会筹备组,确定筹备组人员名单;收集整理所在地校友信息积极联络广大校友。

(二)召开筹委会会议

召开地方校友会筹备组会议;制定校友会章程(草案)并提请校友(总)会审定;提出校友会组织机构成员的建议名单并提请校友(总)会审定;初步确定召开校友会成立大会的时间。

)召开成立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地方校友会的章程及组织机构成员,校友(总)会派出代表参加成立大会,并宣布地方校友会正式成立。

)备案

地方校友会正式成立后,应及时在校友(总)会备案。

二、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的组织机构与理事会任期

(一)组织机构

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校友代表大会,组织机构为理事会,可设立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誉会长、顾问根据校友会建设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二)理事会任期

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理事会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满后,要进行换届,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延期换届不能超过一年。任期满后,由地方校友会现任理事会酝酿换届事宜,召开地方校友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必须2/3以上理事到会),报告本届理事会工作,宣布新一届理事会建议名单,并由大会正式表决通过。理事会换届后,将相关材料报校友(总)会存档备案。

三、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工作职责

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是由在该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信阳师范学院校友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应当在有利于促进校友联络、有利于增进校友情感、有利于校友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母校发展的原则下开展各项工作。

(一)地方校友会工作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自觉维护母校形象。

(二)每年应召开理事会,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提出本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三)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应向校友公布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四)定期举行校友交流、联谊活动,增强地方校友会的凝聚力,更好地服务校友,服务社会,促进母校发展和校友成长。

(五)收集校友信息,建立校友信息交流平台,向校友及时发布母校相关信息以及校友工作动态;积极向学校校友网和《校友通讯》投稿。

(六)积极开发校友资源,鼓励、支持校友以各种形式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发展,积极促成母校与所在地区、行业、专业的多种形式的合作。

四、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一)经费来源

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友自愿缴纳的会费、企业和个人赞助、其他合法收入。

(二)经费使用

信阳师范学院地方校友会应当设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经费管理工作,每向会员公布一次经费使用情况。经费应用于各地方校友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允许在会员中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经费。

(三)特殊经费的募集

由于我校地方校友会均为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不具备捐赠募集资质。因此,地方校友会不得在校友中开展以基金为名义的经费募集活动。

校友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经济困难,确需经济援助的,可由当事人或委托人向地方校友会提出经济援助申请,经地方校友会理事会核实,可由当事人或委托人在当地校友公布需要捐赠的情况说明,接受其他校友自愿捐赠。

五、说明

(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其他未尽事项原则上参照《信阳师范学院校友(总)会章程》执行。 

(三)本意见的解释权属于信阳师范学院校友(总)会办公室。

 

信阳师范学院校友(总)会

201655